一、认缴时间公示成了成立日期
年报申报人员对于认缴时间不理解,按照成立日期来填写。
正确操作:认缴出资信息应按照章程填写。
二、企业未实缴,公示了实缴出资方式和时间
企业未进行实缴出资,但是填报人员却将出资时间填上认缴出资时间。
正确操作:实缴出资额和时间按照银行回单或者验资报告进行填写,多次缴纳出资的,实缴金额为多次缴纳出资的合计金额,实缴出资时间为最后一笔缴纳款的时间。
三、以实缴出资额作为认缴出资额
公司认缴出资额和实际出资额不一致,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时未做区分。
正确操作:认缴出资额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金额和时间进行填列,实际出资额按照银行回单或验资报告进行填列,两者不能混淆!
四、股东为企业,填写成了企业法定代表人
股东与出资信息两者不一致,上面股东是自然人,下面实际信息为公司。
正确操作:股东及出资信息应严格按照章程内容来填写,章程中股东为企业法人的,需填写企业名称及相关出资信息,不能将企业名称填作企业法定代表人。
五、主营业务随意填写成了经营范围
申报人员未分析总结公司主营业务,而是直接将工商经营范围进行照搬。
正确操作:根据经营实际情况,总结精简主营业务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