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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?

作者:橙子商务服务(义乌)有限公司 浏览: 发表时间:2020-12-18 08:50:49

餐饮业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但是纳税人购进的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.

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知2016〕36号):附件1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:

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
(一)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.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,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(不包括其他权益道性无形资产)、不动产.

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.

(二)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回物,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.

(三)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(不包括固定资产)、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.

(四)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,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、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.

(五)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、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.

纳税人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修缮、装饰不动产,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.

(六)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、贷款服务、餐饮服务、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.

(七)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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