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规模纳税人(不是小微企业,小微企业也可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不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)企业免征增值税时,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
贷:营业外收入
根据《财政部印发<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>的通知》规定,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,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,并确认为应交税费,在达到《通知》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,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.
小微企业满足《通知》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,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.
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,不进行追溯调整.